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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01 18:25:43 股吧网页版
莲池医院:购买资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01


证券代码:831672 证券简称:莲池医院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莲池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实现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目标,公司拟以 7,000 万元向刘珍君、江殿勇、朱克峰收购其持有的合肥新海妇产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医院”、“合肥新海妇产医院”)100%股权,其中刘珍君、江殿勇、朱克峰分别持有标的医院 70%、20%、1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莲池医院将持有标的医院 100%股权,标的医院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而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
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经审计的 2023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期末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为
715,592,058.13 元和 538,784,975.69 元。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标的医院的
经审计的总资产 79,767,506.74 元,净资产 13,157,006.63 元,本次成交金额70,000,000 元,标的医院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1.15%、12.99%,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本次收购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另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公众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公司在最近 12 个月内未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公司进行投资。因此,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未达到或超过《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有关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拟收购合肥新海妇产医院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
实际出席董事 6 人。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现任独立
董事王兵舰、王乃孝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所有董事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刘珍君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江殿勇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自然人

姓名:朱克峰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北路****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合肥新海妇产医院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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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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