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4-26 18:16:21 股吧网页版
景川诊断:资金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6


证券代码:831676 证券简称:景川诊断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武汉景川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 年4 月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本议案无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武汉景川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武汉景川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货币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资金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本公司拥有或控制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是:货币资金收支与记账的岗位分离;货币资金收支的经办人员与货币资金收支的审核人员分离;票据(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及银行承兑汇票)的保管与支取货币资金的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的保管分离;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的保管分离。财务负责人对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
全及有效实施和货币资金的安全负责。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本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公司财务部职责:
(一)负责公司资金的归集、划拨、结算及核算作业;
(二)负责对公司各收款形式的财务支持、核算及监督;
(三)严格审核公司各部门各项资金收支的合理、合法性;
(四)负责年度资金收支计划和资金预算编制及后续的资金收支预计实际执行情况分析;
(五)负责公司银行授信和贷款融资管理;
(六)负责公司投资业务及理财申赎的资金管理。
第六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公司货币资金的领导管理工作,主导资金管理的决策工作。
第七条 现金管理职责:根据资金计划合理安排提取现金,并注意提现的安全性,同时根据签字手续完备有效的申请单向申请部门发放现金,及时正确记录每笔现金收支,日清日结,定期做好现金盘点基础工作,保证账实一致及现金安全。
第三章 岗位分工

第八条 公司实行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第九条 公司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严格遵守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十条 公司及其下属各企业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并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四章 授权与审批

第十一条 公司对资金业务应具备严格的授权审批权限,明确各项业务的资金核决权限。 审批人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越权审批。对于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资金业务,出纳人员不得办理资金支付。
第十二条 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资金支付业务。资金支付必须具备合法凭据、合同及相关手续。

第五章 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现金库存限额为 2 万元,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财务人员在审核现金付款业务时,应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和限定库存现金的使用范围,超过限额的付款业务一律采取通过银行转账、汇款的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业务现金收入需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用于直接支付公司的各项支出。
第十五条 出纳人员根据现金收支业务登记现金日记账,每日结账时必须将库存现金与日记账余额核对,月终时与总账核对,做到日清月结,确保账实一致。第十六条 现金盘点采取每日盘点和每月盘点两种方式。每日盘点的时间为每工作日下班之前,由出纳人员自行盘点;每月盘点时间为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之前,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监督盘点。如遇节假日或有特殊事项导致在规定的盘点日无法盘点的,可以报请上级主管批准后调整盘点日。在盘点结束后,应根据盘点结果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并由盘点人员和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确认。
第十七条 公司任何部门一律不准私设……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