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6
证券代码:831676 证券简称:景川诊断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武汉景川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订<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无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武汉景川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景川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杜绝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 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武汉景川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建立并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
及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作出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董事会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并及时向公司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相关材料。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其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市场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未公开的信息是指公司尚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全国股转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或指定网站上正式披露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资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留 置措施或强制措施,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
(十二)公司董事会就拟在其他证券交易场所上市、股权激励方案、股份回购方案作出决议;
(十三)公司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十四)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范围
第七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任何在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由于持有公司 的股票,或者公司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由于其管理地位、 监督地位和职业地位,或者作为公司员工能够直接或者间接接触或者获取内幕 信息的人员。
第八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发行人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员;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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