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05
关于对上海麒润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的年报问询函
年报问询函【2021】第 434 号
上海麒润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ST 麒润)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你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与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以及其他应收款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报告
期 末 你 公 司 在 职 员 工 人 数 3 人 , 其 他 应 收 款 账 面 余 额 为
23,075,241.92 元,坏账准备为 19,262,741.92 元,其中账龄 2-3 年
款项未收回 5,375,000.00 元,坏账准备为 1,612,500.00 元,账龄 3
年以上未收回款项17,650,241.92元,坏账准备为17,650,241.92元,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100%。
请你公司:
(1)说明 3 名在职员工的具体分工,在目前经营情况下如何保障公司治理健全,如保障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以及如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结合充分客观的事实依据说明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2020 年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是否恰当;说明截至目前上述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进展情况;
(3)说明在报告期以及期后对其他应收款的催收情况,结合债
务人财产情况说明处于第二阶段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的合理性及充分性;
(4)说明是否将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相关审计证据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至年审会计师。
2、关于长期股权投资
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对上海大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14,586,410.13 元。
请你公司结合所投资单位的经营情况说明对其长期股权投资未计提减值的依据及合理性。
3、关于利息收入
年报显示,报告期你公司财务费用-利息收入金额为 855.72 元,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利息收入金额为 1,062.55 元。
请你公司说明二者不勾稽的原因,如有误请更正。
4、关于现金流量表附表
你公司年报附注“27、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披露,“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金额为 1,075,000.00 元。
请你公司结合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等说明“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的具体计算过程,如有误,请进行更正。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8 月 19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
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公司监管一部
2021 年 8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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