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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08 18:39:44 股吧网页版
九如环境: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0-08


证券代码:831704 证券简称:九如环境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世纪九如(北京)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现状及经营情况,世纪九如(北京)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如环境”)拟将持有的子公司国科云端(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云端”)95%的股权出售给北京国科兴光科技有限公司、工大九如(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九如”)51%的股权出售给国科云端。

以 2021 年 8 月 31 日评估值为基准,本次转让国科云端 95%的股权转让对价
1 元,工大九如 51%股份转让对价为 10.82 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国科云端、工大九如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
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未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2019 年末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
产总额为 108,872,820.69 元,2019 年末末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额为
67,558,030.07 元。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8 月 31 日,工大九如资产总额为
1,477,686.65 元,净资产为 108,168.26 元;国科云端资产总额为 2,295,083.86 元,
净资产为-1,681,564.15 元。国科云端及工大九如 2021 年 8 月末审计资产总额合
计为 377.28 万元、资产净额合计为 108,168.26 元,分别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
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净资产额(扣除少数股东权益)的 3.47%、0.16%,未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期末资产总额比例的30%,也未达到公司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期末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额 50%以上,本次交易事项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截止本次交易,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无同一资产或相关资产出售情形。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国科云
端(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工大九如(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资产出售》议案、工大九如(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资产出售》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王明星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表决。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需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信息均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结果为准。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北京国科兴光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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