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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4 16:25:39 股吧网页版
福航环保:重大诉讼进展公告(补发)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14


公告编号:2023-042

证券代码:831714 证券简称:福航环保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山东福航新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7 月 10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7 月 10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3 年 8 月 17 日收到案号为(2023)鲁 1482 民初 1947 号的《山东省禹城
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山东国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
件受理费 24,857 元、保全费 5,000 元、保全保费 3,300 元,共计 33,157 元,由
原告山东国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山东国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猛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公告编号:2023-042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山东福航新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志刚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告与被告约定购买被告持有的禹城市福航固废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航固废”)的全部股权,经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银信评报宇(2019)沪第0448 号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福航固废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3002.63 万元,双方协商最终股权转让价值为 3000 万元。
评估报告中福航固废申报的其他无形资产共有 16 项,其中 3 项设备,13 项
建构筑物,账面原值为 23,486,366.70 元,账面净值为 18,712,481.05 元,评估
价值为 20,321,783.00 元,其中 13 项建构筑物评估价值为 7,573,084.00 元。
协议签署后,原告应约支付了大部分股权转让价款,截止起诉日有2,156,732.4 元未给付。原告认为在暂无土地证上的 13 项建构筑物成为违法建筑,无评估价值。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原告认为在暂无土地证上的 13 项建构筑物应无评估价值,请求返还支付款项。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山东国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4,857元、保全费5,000元、保全保费3,300元,共计33,157元,由原告山东国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公告编号:2023-042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应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给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在工商银行的资金被冻结,冻结金额 5,500,000 元,除被冻结金额不能使用外,账户其他功能正常。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未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应对,避免给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的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鲁 1482 民初 1947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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