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湖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2-01
公告编号:2022-035
证券代码:831719 证券简称:菱湖股份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菱湖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我们作为安徽菱湖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何文龙、李鹏峰
安徽菱湖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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