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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1-17
公告编号:2023-004
证券代码:831719 证券简称:菱湖股份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菱湖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安徽菱湖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公司管理层 2022 年绩效考核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管
理层 2023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关于公司管理层 2022 年绩效考核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管理层 2023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上述两项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议案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以及薪酬方案的制定,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其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审议流程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管理层 2022 年绩效考核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管理层 2023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二、对《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公告编号:2023-004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经对副总经理的履历等材料认真核查,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并且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吴祚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何文龙、李鹏峰
安徽菱湖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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