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13
证券代码:831749 证券简称:大和恒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北京大和恒粮油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六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一百零五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 第一百零五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关联交 资、购买或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易、借贷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策程序,并制定相关制度予以严格执 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行,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 项目可以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规范公司 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的内部治理;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对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 下列交易进行审查:
大会批准。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 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投
使表决 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
权。 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公司对“重大交易”事项需提交董事会 (三)提供财务资助;
决议,并报股东大会批准。“重大交易” (四)提供担保;
包括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下列事项: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营、受托经营等);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司投资等); (八)债权或债务重组;
(三)提供担保;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四)提供财务资助; (十)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十一)放弃权利;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 (十二)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公
营、受托经营等);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交易。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上述购买、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 与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
(十)签订许可协议; 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十一)放弃权利;
(十二)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
定的其他交易。 情形之一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 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者 (一)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率超过70%;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 (二)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情形之一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 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
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一)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 (三)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
率超过70%;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
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 股东大会根据谨慎授权的原则(除关联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
(三)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 事项外)授予董事会批准前述交易的权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限如下:
公司发生符合以下标准的关联交易(除 (一)交易涉及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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