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10
上海融孚(绍兴)律师事务所
关于
天津德高化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股票发行
之
法律意见书
2023 年 1 月
目 录
释 义......1
第一节 律师应声明的事项......4
第二节 法律意见书正文......6
一、 发行人的主体资格......6
二、 本次发行符合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股票发行的条件......9
三、 发行对象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转系统关于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有关规定.. 9
四、 本次发行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10
五、 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合法合规......12
六、 本次发行的优先认购安排合法合规......13
七、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价及认购方式合法合规......13
八、 本次发行的限售安排合法合规......13
九、 本次发行符合募集资金专户管理要求及募集资金信息披露要求......13
十、 本次发行不涉及非现金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形......15
十一、 本次发行不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形......15
十二、 本次发行对象不存在员工持股平台......15
十三、 公司在册股东及发行对象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的核查情况......15
十四、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和相关主体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16
十五、 结论性意见......16
释 义
除非本法律意见书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德高化成、发行人、公司、 指 天津德高化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德高化成本次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本次发行、本次股票发行 指 统 定 向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不 超 过
2,220,000 股(含 2,220,000 股)的事宜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指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本所 指 上海融孚(绍兴)律师事务所
上海融孚(绍兴)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德
本法律意见书 指 高化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
次股票发行之法律意见书
德高化成于2023年01月10日公告的《天
《定向发行说明书》 指 津德高化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
《公司章程》 指 德高化成现行有效的《天津德高化成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
《全体证券持有人名册》 指 司出具的截至 2022 年 12 月 26 日的发行
人《全体证券持有人名册》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投资基金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
《管理办法》 指 令第 85 号;证监会于 2012 年 09 月 28
日发布,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修订,自
2021 年 11 月 15 日施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业务规则》 指 (试行)》(股转系统公告[2013]2 号;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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