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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3-20 15:37:47 股吧网页版
德高化成:关联交易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20


公告编号:2023-016

证券代码:831756 证券简称:德高化成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天津德高化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天津德高化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融和明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德投资”)签订咨询顾问协议,拟基于其主营业务,进行境外上下游产业并购,并委托明德为咨询顾问,为公司寻找并购标的,开展投资尽调,咨询顾问服务费 60 万元。

明德投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李双霞,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与北京融和明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咨询顾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与会董事 7 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李双霞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北京融和明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 237 号复星国际中心 2910 室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68 号院 1 号楼 2 层 201-11

公告编号:2023-016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00 万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项目投资;企业管理

法定代表人:李双霞

控股股东:李双霞

实际控制人:李双霞

关联关系:北京融和明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双霞为天津德高化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按照明德投资提供咨询顾问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咨询顾问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顾问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是根据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的,也是有关方自愿、平等的交易,所定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定价是公允的。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天津德高化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融和明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鉴于:

1、甲方系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半导体封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乙方系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乙方团队拥有全球化的私募股权投资经验和国内外资本市场的丰富经

公告编号:2023-016

历。

3、甲方拟基于其主营业务,进行境外上下游产业并购,并委托乙方为咨询顾问,为甲方寻找并购标的,开展投资尽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咨询顾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就以下事项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

(1)向甲方推介甲方上下游或主营业务相关联的项目,提供潜在投资标的信息材料;

(2)协助甲方于投资标的建立协调与沟通平台,与双方建立良好的沟通合作关系;

(3)投资标的选定后,协助甲方开展商业考察活动,并根据需要组织商业、法律、财务尽调;

(4)组织安排甲方与投资标的的沟通会议,协助设计、搭建交易架构并促成交易方案的实施;

(5)其他甲方需要的咨询服务。

作为乙方为甲方提供上述咨询服务的对价,双方一致同意,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的顾问费为人民币陆拾万元(¥600,000.00)。

第五条保密

本合同生效后,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以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未公开信息,但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规章之规定、本合同有关条款之约定应当披露或为了履行本合同而向会计师、律师或有关中介机构和人员所做披露除外。

第六条争议解决

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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