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2-08
公告编号:2022-001
证券代码:831802 证券简称:智华信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北京智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北京智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决定书[2022]22 号)
收到日期:2022 年 1 月 28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1 月 26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北京智华信科技股份有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限公司
任雪松 董监高 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
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2-001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挂牌公司被全国股转公司驳回终止挂牌申请后,未在 2021 年 8 月 31 日
前披露 2021 年中期报告。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
个月),仍未补充披露。
此外,在终止挂牌审核期间,挂牌公司也未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挂牌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
《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
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股转系统公告〔2020〕2 号, 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任雪松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 第1.5 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业务规则》第 6.2 条、第 6.3 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八条、 第
六十九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北京智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任雪松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处罚将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处罚将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2-001
公司未能在 2021 年 10 月 29 日(含)之前披露《2021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接受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纪律处分决定。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决定书》〔2022〕22 号
北京智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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