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1-13 17:02:12 股吧网页版
微企信息: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13


公告编号:2023-043

3 证券代码:831805 证券简称:微企信息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上海微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29 日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公告编号:2023-043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805 微企信息 2023 年 11 月 2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 168 弄 31 号 E 栋 7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提名李松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

原公司董事陈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职务,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为了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召开本次会议,提名李松先生为公司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保持一致。提名董事李松先生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董事任职要求。

李松先生履历如下:

李松,男,汉族,1973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文化
程度:大学本科;工作经历如下(按时间先后):

1994 年 8 月到 1998 年 8 月,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科技处任科员;

1998 年 9 月到 2001 年 8 月,中远资讯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任
经理;

2001 年 9 月到 2006 年 2 月,宇博电脑(上海)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

2006 年 3 月到 2014 年 12 月,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全球业务咨询服
务部任高级咨询经理;

2015 年 1 月到 2018 年 5 月,上海拖拉机内燃机有限公司组织能力发展部任
高级总监;

公告编号:2023-043

2018 年 6 月到 2022 年 8 月,华域汽车车身零件(上海)有限公司组织能力
发展部任高级总监;

2022 年 9 月至今,上海微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首席运营官。

(二)审议《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改聘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