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2-01 17:29:31 股吧网页版
利特尔: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01


证券代码:831828 证券简称:利特尔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 1-9 月财务数据进行审阅。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等相关规定,为了保证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公司按照《2023 年 1-9 月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对已经披露《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

2023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更正事项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挂牌公司董事会对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挂牌公司因自主梳理,发现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存在差错,产生差错的原因为:

□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主体利用控制地位、 关联关
系、职务便利等影响财务报表

□员工舞弊

□虚构或隐瞒交易

□财务人员对会计准则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不足

□比照同行业可比公司惯例,审慎选择会计政策

□内控存在瑕疵

□财务人员失误

□内控存在重大缺陷

√会计判断存在差异

具体为:公司披露《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中 2022 年前三季度
财务报表部分内容需要更正,主要内容如下:1、其他收益和营业利润调增
9,199.00 元,营业外收入调减 9,199.00 元;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金和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调减 1,100,000.00 元;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现金调减 1,100,003.16 元;4、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调增
143,706.96 元;5、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调减 2,260,000.00 元;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3,216,296.20 元;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调增
2,116,296.20 元;8、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和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调减
2,260,000.00 元;9、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和筹资活动现金流出调
增 3.16 元;1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调减 2,260,003.16 元;11、现
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和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调减 143,706.96 元。
综上,公司董事会决定更正。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二)挂牌公司更正事项影响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不满足挂牌申请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的风险。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不满足公开发行并上市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对挂牌公司利润分配实施条件产生影响的情形。
不存在对挂牌公司业绩承诺实施条件产生影响的情形。
不存在对挂牌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条件产生影响的情形。
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导致进层时不符合创新层进层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触发财务降层情形的风险。

进层时符合标准情况:
√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000 万元,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6%,截至进层启动日的股本总额不少于 2000 万元。
(三)更正事项对挂牌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
务指标
√挂牌公司针对本次会计差错事项采用追溯重述法 对公司已披露《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中 2022 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
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单位: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2 年前三季度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