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2-29 16:53:07 股吧网页版
利特尔: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29



公告编号:2023-182

证券代码:831828 证券简称:利特尔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

所上市,2023 年 6 月 28 日,公司在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下,已通过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2023 年 6 月 29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编号:

GF2023060049),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已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上披露,

披露的具体地址为:https://www.bse.cn/audit/project_news_detail.htmlid=442。

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停牌。

(二)收到反馈意见或审核问询及回复

2023 年 7 月 26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问询的主要问题包括:补充披露子公司股权转让及诉讼纠纷、生产经营合规性、经营业绩是否稳定可持续、与主要客户合作的稳定性、原材料价格变化对生产经营的风险、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及合理性等。具体详见:1690372929_211691.pdf (bse.cn)。

公告编号:2023-182

公司与保荐机构按照《关于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对有关问题逐项进行检查和回复,于 2023 年9 月 20 日披露《关于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第一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具体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1695195259_071149.pdf (bse.cn)。

2023 年 12 月 1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报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问询问题为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及产能消化的具体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1701430926_329404.pdf (bse.cn)

(三)中止审核

1、《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47 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第四条规定:招股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报告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殊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最多不超过三个月。依据上述规定,公司首次申报财务报表的审计基准日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并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延长财务报表有效期三个月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因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材料所涉财务报告有效期即将到期,依据《北

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条第一款第

(四)项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出中止本次审核,北京证

券交易所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同意公司提出的中止本次审核申请。

2、鉴于公司招股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报告最近一期截止日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有

效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因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材料所涉财务报告有效期即将到期,

依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