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2-07
公告编号:2023-004
证券代码:831840 证券简称:东光股份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北京东光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2 月 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24 号二十三层 2301室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旭东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2,630,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98%。
公告编号:2023-004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2 人,董事孙翔、GAO MINJUN、丘文漳因
工作原因缺席 ;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解除合作关系。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经综合评估,公司拟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2,630,7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公告编号:2023-004
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的事项。
三、 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北京东光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东光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