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14
中泰证券
关于贵州易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泰证券作为贵州易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风险 不适用
(二) 风险事项情况
2014 年 8 月,中泰证券与贵州绿健神农有机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 12
月更名为“贵州易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2017 年 4 月双方签订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协议书》与《补充协议》对持续督导费的金额和支付时间作出了明确约定。截至目前,易通实业已累计超过两年未按协议约定向中泰证券缴纳持续督导费用。
中泰证券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以下简称《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的规定,对易通实业进行书面催告。中泰证券于2021年4月13日通过邮件向公司发出了第二次《催
告函》,并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将第二次《催告函》寄出。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和《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相关规定,若公司不能按期支付督导费用,将被中泰证券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中泰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挂牌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启动终止其股票挂牌程序。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中泰证券特此提示,易通实业存在被中泰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可能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公司存在被中泰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贵州易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二次催告函》
中泰证券
2021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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