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7-31 17:48:03 股吧网页版
春旺新材: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31


证券代码:831880 证券简称:春旺新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深圳市春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15 日 10 时 0 分至 12 时 0 分。。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880 春旺新材 2023 年 8 月 1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德社区浪背村第六工业区 14 号 A 栋 101(公司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选举王建萍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满,为了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现公司股东提名王建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 3 年,自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王建萍,男,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高级工商管理精品课程研究班结业,大学专科学历;深圳市萍乡商会副会长。1989 年-1993 年,任江西萍乡东桥职业中学教师;1993 年-1998 年,个体经营;1998 年-2004 年,任深圳市春旺防潮珠厂厂长;2004 年-2014 年,任深圳市春旺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 年 6 月至今,任深圳市春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5,548,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49.42%,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

经董事会核查,上述提名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担任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且不是全国中小企业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在《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审议《关于选举谭新雄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满,为了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现公司股东提名谭新雄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 3 年,自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谭新雄,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90年-1992 年,任湖南省高田小学教师;1998 年-2014 年,历任深圳永兴纸品公司印刷车间主管、深圳市春旺防潮珠厂行政人事部经理、深圳市春旺实业有限公司副经理;2014 年 6 月至今,历任深圳市春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行政部经理、采购部经理。

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6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83%。谭新雄系实
际控制人王建萍姐姐之子。

经董事会核查,上述提名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担任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且不是全国中小企业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在《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三)审议《关于选举周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满,为了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现公司股东提名周云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 3 年,自 2023
年第三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