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10
关于福建成达兴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二期)
福建成达兴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达兴”或“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福建成达兴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成达兴与华福证券签订的辅导协议之约定,华福证券指派了陈灿雄、钟昌雄、孙路昊、郭思显、李琨、连育琛共六人组成辅导工作小组,授权其从事成达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辅导工作,由保荐代表人陈灿雄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在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成员钟昌雄、李琨因工作调动离开工作岗位,本项目保荐代表人由钟昌雄变更为沈羽珂,其余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未发生变动,离职辅导工作小组人员已妥善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其离职对辅导工作的进展无不利影响。以上人员均为华福证券正式员工,均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法律和财务方面的相关知识。
(二)接受辅导人员
本报告期内接受辅导人员为成达兴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三)辅导时间及方式
成达兴的第二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以
辅导方式详见“本报告之(四)辅导的主要内容”
(四)辅导的主要内容
1、本辅导期内,华福证券辅导小组与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北京大成律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持续审阅并整理公司按照全面尽职调查清单提供的资料,系统、深入地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业务发展情况和相关财务指标。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对公司的财务信息进行深入尽职调查,进一步了解和核查公司的业务模式。
2、本辅导期内,华福证券辅导小组继续梳理相关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督促公司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规范。协调公司和其他中介机构通过现场及在线沟通推动并跟踪整改事项的落实。
3、本辅导期内,华福证券辅导小组与北京大成律师、中兴华会计师,协助并督促公司实现独立运营,做到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
4、本辅导期内,华福证券辅导人员与北京大成律师、中兴华会计师,梳理和优化组织结构、内部控制等管理体系,督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继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5、本辅导期内,华福证券辅导人员辅导公司开展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
及披露工作,对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进行持续督导,协助公司继续规范运作。
6、本辅导期内,华福证券辅导人员协助公司答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公司 2022 年年报的问询函,帮助公司梳理相关财务问题的回复。
7、华福证券辅导人员组织接受辅导人员学习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传达资本市场最新动态,帮助辅导对象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有关知识。
(五)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期辅导由华福证券负责实施,北京大成律师和中兴华会计师作为专业服务
机构,配合华福证券实施辅导工作。北京大成律师和中兴华会计师均指定了具有丰富经验的人员配合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本辅导期内,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从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角度出发,辅导机构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相关建议,并督促公司有效地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
(1)独立董事制度尚未建立
公司提供了独立董事候选人,辅导机构与北京大成律师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初步核查,相关候选人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中任职资格的相关条件,后续公司将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正式聘任独立董事,以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内部控制尚有待提升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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