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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8-1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福建成达兴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一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16



关于福建成达兴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

福建成达兴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达兴”或“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福建成达兴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成达兴与华福证券签订的辅导协议之约定,华福证券指派了陈灿雄、钟昌雄、孙路昊、郭思显、李琨、连育琛共六人组成辅导工作小组,授权其从事成达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辅导工作,由保荐代表人陈灿雄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以上人员均为华福证券正式员工,均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法律和财务方面的相关知识。

(二)接受辅导人员

本报告期内接受辅导人员为成达兴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三)辅导时间及方式

成达兴的第一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3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以

下简称“本辅导期”)。

辅导方式详见“本报告之(四)辅导的主要内容”

1、本辅导期内,华福证券辅导小组与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北京大成律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督促公司对前期不规范事项进行整改与规范,并核查整改情况。

2、本辅导期内,华福证券辅导小组会同北京大成律师核查了近期公司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召开、表决等文件,协助公司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行,建立健全各项议事规则和规章制度,完善公司治理基础和治理结构。

3、本辅导期内,华福证券辅导小组与北京大成律师、中兴华会计师,协助并督促公司实现独立运营,做到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

4、本辅导期内,华福证券辅导人员与北京大成律师、中兴华会计师,梳理和优化组织结构、内部控制等管理体系,督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继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5、本辅导期内,华福证券辅导人员针对挂牌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提升公司规范运营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意识。

6、辅导公司开展 2022 年度审计工作及年报编制工作,对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进行持续督导,协助公司继续规范运作。

7、组织接受辅导人员学习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传达资本市场最新动态,帮助辅导对象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有关知识。

(五)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期辅导由华福证券负责实施,北京大成律师和中兴华会计师作为专业服务机构,配合华福证券实施辅导工作。北京大成律师和中兴华会计师均指定了具有丰富经验的人员配合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本辅导期内,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从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角度出发,辅导机构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相关建议,并督促公司有效地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

(1)独立董事制度尚未建立

公司提供了独立董事候选人,辅导机构与北京大成律师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初步核查,相关候选人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中任职资格的相关条件,后续公司将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正式聘任独立董事,以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内部控制尚有待提升

公司目前已建立了与经营发展较为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采购、销售和生产的正常运转,但内控体系尚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且在执行过程中,仍存在内控制度未完全执行的情况,内控执行情况尚有待进一步提升。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尚需强化学习

目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北交所相关法律法规尚不熟识,需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强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意识。

2、解决方案

辅导机构将根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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