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04
公告编号:2023-050
证券代码:831892 证券简称:新玻电力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天津市新玻电力复合绝缘子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情况
天津市新玻电力复合绝缘子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确定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要求,并结合证券市场及公司
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进行调整。2023 年 9 月 4 日,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具体方案中发行底价的议案》。
二、调整方案
1、发行底价调整:
调整前:发行底价为 12.00 元/股。若公司在本次董事会会议至发行日期间发
生派息、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
公告编号:2023-089
场情况、公司成长性等因素以及询价结果,并参考发行前一定期间的交易价格协商确定。如果将来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视情况调整发行底价。
调整后:本次发行不提前确定发行底价,将后续询价或定价产生的价格作为发行底价。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议案》,董事会本次审议调整事项已经获得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市新玻电力复合绝缘子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