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26
公告编号:2023-071
证券代码:831892 证券简称:新玻电力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天津市新玻电力复合绝缘子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天津市新玻电力复合绝缘子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牛久刚先生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关于聘任牛久刚先生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议案进行了审议,我们认为:牛久刚先生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牛久刚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
公告编号:2023-071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牛久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聘任牛久刚先生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议案。
二、《关于聘任刘智军先生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关于聘任刘智军先生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议案进行了审议,我们认为:刘智军先生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刘智军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刘智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聘任刘智军先生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议案。
三、《关于聘任刘智军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关于聘任刘智军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议案进行了审议,我们认为:刘智军先生的聘任程序符合
公告编号:2023-071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刘智军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刘智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聘任刘智军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议案。
四、《关于聘任张彤女士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关于聘任张彤女士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议案进行了审议,我们认为:张彤女士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张彤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张彤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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