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6
广东长宝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二〇二一年度
关于对广东长宝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 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信会师报字[2022]第 ZM10049 号
广东长宝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广东长宝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长宝科技)2021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
注,并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M10048 号
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股转系统公告〔2021〕1007 号)的相关要求,我们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所述: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受新冠疫情影响,长宝科技连续三年亏损,2021 年度发生亏损1,265.85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高于流动资产总额 1,885.87 万元,短期借款 2,073.69 万元。这些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长宝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截至审计报告日,长宝科技已拟定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信会师报字[2022]第 ZM10049 号 广东长宝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说明
二、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二)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长宝科技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长宝科技财务报表附注二、(二)中对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已做出充分披露,基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1 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的规定,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是恰当的。
三、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四、使用限制
本专项说明仅供长宝科技为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信会师报字[2022]第 ZM10049 号 广东长宝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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