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02
公告编号:2024-001
证券代码:831934 证券简称:宇迪光学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宇迪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暨停牌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江苏宇迪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在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下,已通过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2023 年 5 月 22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3 年 5 月 29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
(GF2023050009)。北京证券交易所已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申请。
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停牌。
(二)收到反馈意见或审核问询及回复
2023 年 6 月 20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江苏宇迪光学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 询函》”)。详见北交所官网:https://www.bse.cn/audit/project_news_detail.htmlid=388
收到《审核问询函》后,公司组织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逐项核 查,并根据核查情况对《审核问询函》进行回复。鉴于问询函部分问题的回复尚需进
一步补充、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申请延期至 2023 年 8 月 16
公告编号:2024-001
日前完成回复工作。
2023 年 8 月 12 日,公司和保荐机构提交了《关于江苏宇迪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具体详见: https://www.bse.cn/audit/project_news_detail.htmlid=388
2023 年 9 月 15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江苏宇迪光学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具体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9-15/1694768170_345237.pdf(三)中止及恢复审核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四 十三条规定,“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 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以申请适当延长,延长至多不超过三个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引用的财务报告截止日为 2022 年12 月31日, 鉴于财务报告有效期即将届满,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申报与审核》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
关于中止审核的申请。截至 2023 年 9 月 27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已将公司本次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审查状态调整为中止审核。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和《北 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申
报与审核》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 1-6 月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江苏宇迪光学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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