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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3-22 17:04:57 股吧网页版
宇迪光学:独立董事任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22

公告编号: 2024-014
证券代码: 831934 证券简称: 宇迪光学 主办券商: 东吴证券
江苏宇迪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任免基本情况
(一) 任免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增补独
立董事的议案》。
任命陈海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 不是失信
联合惩戒对象。
任命李晏墅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 不是失信
联合惩戒对象。
(二) 任命原因
为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 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
事》 等相关规定,拟增补两名独立董事。
(三) 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1、 陈海泉先生: 197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注
册会计师。 1992年7月至1993年2月任国营南京新联机械厂会计核算; 1993年3月至1997
年3月任如东县轻工业公司统计员; 1997年4月至2005年3月任如东东益税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副所长、所长; 2005年4月至2005年12月,在南通天元税务师事务所担任部公告编号: 2024-014
门主任; 2006年1月至2014年12月,任南通爱德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等; 2015
年1月至2020年11月任南通酬勤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部门经理; 2020年
12月至今为南通正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2、 李晏墅先生: 1952 年 10 月出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研究生
学历, 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 1978 年 7 月至 1993 年 4 月任南京师范大学政教系经济
学教研室主任, 1993 年 4 月至 1995 年 3 月任南京师范大学经济法政学院工商系主任,
1995 年 3 月至 2001 年 2 月任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总编辑, 2001 年 2 月至 2010 年 2 月
任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院长, 2010 年 3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常务
副院长、院长, 2016 年 6 月至 2023 年 1 月任南通理工学院副校长、副书记, 2023 年 1
月至今任南通理工学院学科带头人。 2006 年至 2010 年任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2010 年 10 月至 2024 年 1 月任兴化农商行监事。
二、 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 不存在公司监事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新任独立董事, 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求, 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三、 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
经核查陈海泉先生、李晏墅先生的相关材料,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提名陈海泉先生、李
晏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理由, 我们同意该议案,我们同意将《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
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告编号: 2024-014
四、 备查文件
《江苏宇迪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
江苏宇迪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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