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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8
公告编号:2024-036
证券代码:831934 证券简称:宇迪光学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宇迪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党员之家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迪富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林贞宏因交通不便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基于资本市场外部环境等情况,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自身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公司在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拟对上市战略进行调整并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若公
公告编号:2024-036
司未来根据业务发展情况以及资本市场外部环境等因素再次择机启动上市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丛昌林、康辉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材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公司拟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材料。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现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召
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
1、《关于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4-036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宇迪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江苏宇迪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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