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21
公告编号:2024-047
证券代码:831934 证券简称:831934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宇迪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停牌情况概述
当前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未按要求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因存在上述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
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5 月 23 日起停牌。
当前停牌事项不涉及其他证券产品。
二、停牌事项进展
2023 年 5 月 22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3 年 5 月 29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
(GF2023050009)。北京证券交易所已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
2023 年 6 月 20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江苏宇迪光学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详见北交所官网:https://www.bse.cn/audit/project_news_detail.html?id=388
收到《审核问询函》后,公司组织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公告编号:2024-047
进行逐项核查,并根据核查情况对《审核问询函》进行回复。鉴于问询函部分问题的回复尚需进一步补充、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申请延
期至 2023 年 8 月 16 日前完成回复工作。
2023 年 8 月 12 日,公司和保荐机构提交了《关于江苏宇迪光学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具体详见: https://www.bse.cn/audit/project_news_detail.html?id=388
2023 年 9 月 15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江苏宇迪光学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具 体 详 见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官 网 : https://www.bse.cn/disclo
sure/2023/2023-09-15/1694768170_345237.pdf
公司收到《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后,立即组织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对《第二轮审核问询函》所 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落实,并根据核查情况对《第二轮审核问询函》进行回复。因相关资料尚需进一步论证和完善,预计无法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问询回复,为保证回复质量,切实做好《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工作,
特申请延期回复,预计回复日期不晚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四十三条规定,“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以申请适当延长,延长至多不超过三个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引用的财务报告截止日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鉴于财务报告有效期即将届满,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申报与审核》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中止审核的申请。截至 2023 年 9 月27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已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审查状态调整为中止审核。
鉴于本公司的申请文件财务报告截止日期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因财务报
告有效期即将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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