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关于杭州联科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安礼会专审字(2024)第 027100001 号
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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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 1-3
关于杭州联科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安礼会专审字(2024)第 027100001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杭州联科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科生物”)
2023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带有解释性说明
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安礼会审字(2024)第 027100001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所述,联科生物累计未分配利
润-10,685,166.60 元,2023 年发生净利润-3,089,543.59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联科生物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14,673,758.57 元,联科生物存在较大金额的短期借款,流动性暂时出现困难。上述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联科生物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事项或情况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
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段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段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联科生物 2023 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具体影响。
四、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是否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上述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不属于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上述专项说明仅供杭州联科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与 2023 年年度报告同时披露之用,不得作其他用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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