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8 20:13:16 股吧网页版
华图股份:财务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831952 证券简称:华图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华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华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财务管理制度》,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华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的
财务管理,使财务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公司章程,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除特别说明外,本制度所称“公司”的范围包括总公司、各级控股
所属公司以及纳入总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主体。

第三条 本制度是总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在公司范围内统一执行,
各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凡涉及公司款项的收付,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资本的增减,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等经济事项,需办理会计核算手续、实行财务管理的,必须依照本制度办理会计手续,接受财务监督。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四条 总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会计法》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 总公司财务管理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制定并下发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应办法。

(二)对公司财务人员实行统一管理。

(三)统一管理公司的财务预决算。

(四)统一审批担保事项。

(五)确定所属公司主要财务管理目标并实施考核。

(六)指导并监督下属公司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财务内控机制建设。

第六条 总公司财务总监由股东方悦达供应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委派,接受
总公司法定代表人领导,全面负责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监督工作,负责监督公司财务制度的建立,会计政策的执行,重大会计事务的处理,日常财务事宜的审批。

第七条 总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行使财务管理职能的具体办事机构,配备
相应的专职财会人员,主管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任何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财务部及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账簿,以及提供虚假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任何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及本制度的会计人员打击报复,对于做出成绩的会计人员,公司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总公司财务部不仅负责总公司日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还要指导和监督下属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其管理职责至少包括:

(一)具体拟定总公司层面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规定, 组织、指导各下属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二)协助财务总监对公司各级财务人员进行具体管理。

(三)负责全面预算的编制以及执行情况的分析。

(四)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监督财务收支,依法计算缴纳国家税收并向有关方面报送财务报表。

(五)参与公司决策,统一调度资金,统筹处理财务事项。

第八条 总公司各有关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要配合财务部门,严格执行财务
管理制度,落实财务预算,检查分析预算的执行情况等,营造良好的财务监督环境。

第三章 财务基础管理

第九条 公司遵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填报各项原始
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及时、规范。包括公司经营活动中的作业量、质量、设备使用和存货的收发、领退等。财务及其他职能部门统一规范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和填制方法,明确原始记录传递、汇集、反馈的要求。

第十条 建立各项财产物资的转移、调入、调出、收发、领退、盘盈、盘亏、
毁损、报废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和设备操作使用、维护、检修岗位责任制,以及工具及其他低值易耗品的保管使用制度,实行财产物资定期盘点制度。公司定期进行财务对账,核对往来等账务,保证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

第十一条 建立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公司根据不同时期经营的具体情况,
制定内部经济责任制及其奖惩考核办法,财务部门参与审定有关财务指标。

第十二条 建立内部信息传递制度。对公司内部反馈的各种信息,特别是与
财务管理相关的经济信息,应快速传递,及时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