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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16 15:36:46 股吧网页版
尚慧能源: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2-16


公告编号:2022-065

证券代码:831962 证券简称:尚慧能源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江苏尚慧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尚慧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及郦湘玲、杨婷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27 号)

收到日期:2022 年 12 月 14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12 月 5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江苏尚慧新能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 挂牌公司

公告编号:2022-065

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郦湘玲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尚慧能源控股股

人 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总经理

杨婷婷 董监高 尚慧能源董事、董

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的事项类别: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尚慧能源未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构成
信息披露违规。
二、 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截止 2022 年 4 月 30 日,尚慧能源未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违反
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 十二条的规定。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郦湘玲、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杨婷 婷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 有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公告编号:2022-065

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 公司及郦湘玲、杨婷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 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 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处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对江苏证监局作出的行政监管措施高度重视,将从上述问 题中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并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加 强对相关法律、业务规则的学习,规范办理相关业务,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尚慧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郦湘玲、杨婷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27 号)。

公告编号:2022-065

江苏尚慧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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