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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12-16
公告编号:2022-065
证券代码:831962 证券简称:尚慧能源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江苏尚慧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尚慧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及郦湘玲、杨婷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27 号)
收到日期:2022 年 12 月 14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12 月 5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江苏尚慧新能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 挂牌公司
公告编号:2022-065
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司
郦湘玲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尚慧能源控股股
人 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总经理
杨婷婷 董监高 尚慧能源董事、董
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的事项类别: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尚慧能源未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构成
信息披露违规。
二、 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截止 2022 年 4 月 30 日,尚慧能源未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违反
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 十二条的规定。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郦湘玲、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杨婷 婷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 有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公告编号:2022-065
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 公司及郦湘玲、杨婷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 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 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处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对江苏证监局作出的行政监管措施高度重视,将从上述问 题中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并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加 强对相关法律、业务规则的学习,规范办理相关业务,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尚慧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郦湘玲、杨婷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27 号)。
公告编号:2022-065
江苏尚慧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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