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8-18 15:46:42 股吧网页版
维森信息: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18


公告编号:2023-025

证券代码:831974 证券简称:维森信息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辽宁维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5 日 9:00-11: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3-025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974 维森信息 2023 年 8 月 2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汉口街中融国际 1-15 号、1-16 号、1-17 号宇洋大厦
14 层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选举李国义先生继续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
站(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辽宁维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二)审议《关于选举张晓宇先生继续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
站(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辽宁维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三)审议《关于选举仲伟和先生继续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
站(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辽宁维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公告编号:2023-025

(四)审议《关于选举赵磊波先生继续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
站(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辽宁维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五)审议《关于选举董丽凤女士继续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
站(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辽宁维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六)审议《关于选举刘洪顺先生继续担任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
站(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辽宁维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