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7-14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海斯迪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子公司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主办券商”)作为深圳海斯迪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斯迪”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险 否
2 公司及关联方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3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海斯迪因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未编制完成,未能在 2019 年 10 月 31 日之
前(含 10 月 31 日)披露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因海斯迪未披露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因此后续定期报告亦未披露。
根据《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之后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关情形消除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股票终止挂牌的决定。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海斯迪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主办券商通过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企查查等公开网站,发现公司子公司洛阳特斯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能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被执行人姓名: 洛阳特斯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 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 0303 执 1540 号
立案时间: 2021 年 01 月 20 日
案号: (2021)豫 0303 执恢 21 号
涉案金额: 39,962,144.00 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二、 对公司的影响
1、海斯迪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且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根据《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可能作出终止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2、公司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声誉产生不利影响。
3、公司未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存在被监管部门处罚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无法与公司取得联系,将持续关注公司的相关情况。
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樊陈
联系电话:0731-85832376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公开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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