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27
证券代码: 832012 证券简称: 博玺电气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博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6]63号)的有关规定,上海博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2 日在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审议通
过了《关于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该议案于 2015 年 11 月 30 日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普通股股票 11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000 万元。
募集资金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存入公司在上海邮政储蓄银行嘉
定区安亭支行开立的 931000010000895774 账户内。本次募集资金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5 年 12 月 26 日出具
天健验字[2015]6-221 号《验资报告》。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 日收到
《关于上海博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972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时募集资金的 11000 万元存放在账户为公司一般
账户,截止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公司此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及利
息(扣除手续费)已使用 109,867,302.89 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178,143.09 元。
公司已于 2016 年 9 月 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16 年 9 月 14 日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上海邮政储蓄银行嘉定区安亭支行 931003010000916767,与主办券商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于当天将剩余募集资金 178,143.09 元将存入专户管理。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公司此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及利息
(扣除手续费)已使用 110,874,876.94 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
26,954.16 元。
公司严格按已有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在取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出具《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
[2016]63 号)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更为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股票发行方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为:部分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其他用于公司业务转型所需。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10,874,876.94 元,其中各项目使用情况及金额如下:
项目 金 额 (单位: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110,000,000公.0告0 编号:2020-034
减:发行费用 366,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
手续费净额 1267831.1
二、可使用募集资金
金额 110901831.1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2020年1-6月2019年使用2018 年 使 用2017 年使用2016 年使用金
用用途 使用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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