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12-31 17:47:17 股吧网页版
博玺电气: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2-31


证券代码:832012 证券简称:博玺电气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博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董事会保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集人、召开时间及方式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程序。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博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 月 18 日 13: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012 博玺电气 2021 年 1 月 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漕宝路 1688 号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管理、提升公司的决策效率、降低公司营运成本、扩大竞争优势、促进公司更好的发展,经慎重考虑,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

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终止挂牌的相关规定,为顺利完成相关手续,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终止挂牌事项完毕之日止。
(三)审议《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为保护异议股东的利益,挂牌公司针对就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项有异议的股东作出了承诺。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
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
(四)审议《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议案 》

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障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挂牌公司作出补充承诺。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五)审议《关于提名陈国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原董事会董事陈方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一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拟提名陈国民先生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此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在此期间,陈方明先生仍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
平台(http://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董事任职公告》(公告编号:
……
[点击查看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