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8
关于广东绿之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EIJING CHENGYU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聚杰金融大厦 13 楼 1305 室
电话:(010)63357658 邮编:100073
目 录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二、差错更正表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四、审计报告附件
1、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北 京 澄 宇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 E I J I N G C H E N G Y U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A d d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1 6 号 聚 杰 金 融 大 厦 1 3 楼 1 3 0 5 室
电话(Tel):010-63357658
关于广东绿之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澄宇报字(2023)第 0007 号
广东绿之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广东绿之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之彩”)2022 年的
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澄宇审字(2023)第 0019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基础上,审核了后附的《广东绿之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以下简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和对外披露专项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绿之彩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上述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审计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上述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审核证据做出职业判断。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结论
广东绿之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广东绿之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广东绿之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发现以下前期会
计差错事项,本公司已对此相关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一、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公司于近期发现,公司编制的 2022 年度财务报表,部分会计处理及财务报表披露存在差
错。为更准确反映各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如实反映相关会计科目列报、准确反映各期间
成本、费用情况,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批准,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
(一)2021 年度更正的主要事项如下:
1、2021 年度成本跨期及存货测算差异,公司对此进行更正,相应调整应付款项、预付款项、其他流动资产、应付账款、存货跌价准备等。
2、2021 年度商业承兑汇票分类有误,公司对此进行更正,相应调整应收票据、应收融资款项等。
3、2021 年度业务备用金未及时入费用,公司对此进行更正,相应调整其他应收款、销售费用、应付职工薪酬等。
4、2021 年度在建工程未按照工程进度结转,公司对此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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