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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8 18:25:12 股吧网页版
中兴机械:公司监事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1-18


证券代码:832017 证券简称:中兴机械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石家庄中兴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修订<石家庄中兴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石家庄中兴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石家庄中兴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保障公司监事会依法独立、规范地行使职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石家庄中兴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
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
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三条 监事依法行使公司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
权益不受侵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四条 监事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
信和勤勉义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监事除依法律规定或经股东大会同意外,不得泄漏公司秘密;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五条 监事会设3名监事,由2名股东代表和1名职工代表组成,职工代表
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和更换,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监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

第七条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
和其他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第八条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临时会议可以以传真、邮件或
专人送达等方式于会议召开前5日通知全体监事。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并在会议记录中记载。
第九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事由及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十条 监事会可要求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及外部
审计人员列席监事会会议,回答所关注的问题。

第十一条 监事会会议必须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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