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31
公告编号:2023-025
证券代码:832026 证券简称:海龙核科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江苏海龙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公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海龙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发布了《关于收到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于 2023 年7 月 28 日收到法院告知《协助执行通知书》的申请执行人信息有误,亦发现该公告存在错误,本公司现予以更正。
一、“一、基本情况”
更正前:
申请执行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镇江亿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回购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
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试行)》第 36 条、第 37 条、第 40 条之规定,请协助执
行以下事项:
更正后:
申请执行人优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镇江亿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回购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
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试行)》第 36 条、第 37 条、第 40 条之规定,请协助执行以
下事项:
公告编号:2023-025
二、“二、对公司的影响 ”
更正前:
上述执行涉及的诉讼案件与公司无关,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镇江亿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35,789,000 股,持股比例 30.79%。
更正后:
上述执行涉及的诉讼案件与公司无关,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镇江亿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34,136,600 股,持股比例 29.37%。
除了上述更正外,其他实质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将同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更正后的公告。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江苏海龙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3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