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食品:大通证券关于潍坊金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1-01
大通证券
关于潍坊金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大通证券作为潍坊金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险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潍坊金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食品”或“公司”) 未能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相关规定在 2021 年 8
月 31 日前(含该日)披露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9 月 1
日起被实施停牌。公司未在2021年10月31日前(含该日)披露2021年半年度报告,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金正食品未在2021年10月31日前(含该日)披露2021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大通证券作为金正食品的主办券商,已履行持续督导义务,不断催促公司及时安排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事宜,并告知公司如未能按时披露半年度报告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处罚。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上述风险事项,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大通证券
2021 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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