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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3-23 17:15:18 股吧网页版
卫东环保:重大决策事项管理规定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23



证券代码:832043 证券简称:卫东环保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福建卫东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管理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福建卫东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决策事项管理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福建卫东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决策事项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福建卫东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规避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决策主要是指公司投、融资及资产项目的管理决策,

包括:对内投资、对外投资、对外融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财产清查处理决策等。

第二章 对内投资决策管理

第三条 对内投资是指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进行新产品研发、购买

新设备及其他项目投资。

第四条 公司对内投资的决策程序:

1、项目承办部门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提出投资计划和项目申请。项目申请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总投资匡算等。

2、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立项可行性分析,提出是否立项的结论性意见,提交《项目建议书》;

3、按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4、管理层根据审批结果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 公司对内投资的审批权限按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部门应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项目完成情况进

行评价,并视评价结果对项目验收或提出整改要求。

第三章 对外投资决策管理

第七条 对外投资依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

作细则》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章 收购、出售资产决策管理

第八条 收购、出售资产是指公司收购、出售企业所有者权益、实物资产或

其他财产权利的行为。

第九条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决策程序:

1、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标的资产进行前期调研、论证,并进行可行性分析,提交项目建议书;

2、聘请专业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或评估(如需要);

3、董事会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

4、按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5、管理层根据审批结果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章 对外融资决策管理

第十条 对外融资包括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两种方式。

股权融资是指公司发行股票方式融资,债务融资是指公司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的资金,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融资租赁资产等。

第十一条 公司对外借款(包括长短期借款、票据贴现等)的决策程序:

1、财务部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资金需求提出申请;

2、财务负责人审批;

3、按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4、财务部负责实施。

第十二条 公司对外借款的审批权限:

1、单笔借款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下的由董事会批准;

2、单笔借款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及以上的,由股东大

会批准。

第十三条 公司融资租赁资产的审批权限:

1、融资租赁的资产总额不超过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的,由总经理批准;

2、融资租赁的资产总额在 3000 万元(含 3000 万元)以下由董事会批准;

3、融资租赁的资产总额高于 3000 万元的,由股东大会批准。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企业债券和股票,由股东大会批准。

第六章 对外担保决策管理

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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