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23
公告编号:2024-033
证券代码:832043 证券简称:卫东环保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福建卫东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邱一希收到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邱一希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5 月 21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5 月 21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邱一希 实际控制人 持股 5%以上的股东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短线交易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邱一希作为福建卫东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东环保)实际控制人、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配偶卞友苏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2023 年 12 月 7
日卖出卫东环保股票 16,400 股、55,000 股,上述卖出股票行为发生于邱一希最
公告编号:2024-033
后一笔买入卫东环保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之后邱一希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2024 年 2 月 29 日、2024 年 3 月 4 日、2024 年 3 月 6 日买入卫东环保股票
300 股、300 股、100 股、100 股,上述买入股票行为发生于卞友苏最后一笔卖出卫东环保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邱一希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违规。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邱一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你方应当按照《证券法》《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证券买卖行为,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股票交易。特此告诫你方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4-033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邱一希及相关公司将充分吸取教训,加强对相关交易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将以更积极的态度做好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4〕50号)
福建卫东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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