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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5-22 16:31:58 股吧网页版
天安智联:涉及诉讼公告(1)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5-22


公告编号:2020-036

证券代码:832046 证券简称:天安智联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江苏天安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0 年 5 月 19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0 年 5 月 15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深圳祖师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万厚宝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尚未知悉、尚未知悉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江苏天安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杨雷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尚未知悉、尚未知悉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原告与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2018 年 3 月 12 日(订购 TF 卡)、2018
年 3 月 12 日(安装费,后双方协商一致取消)、2018 年 6 月 11 日、2020 年 3 月
16 日,签订了多份《订货合同》,向原告订购 TF 卡及安装服务,货到后付款,

公告编号:2020-036

总价款 2,088,200 元。

现双方就合同履约和价款结算存在争议,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1、公司支付原告 TF 卡与安装合计 2,088,200 元,利息暂定 149,654 元(利
息应计算至被告实际支付日,暂计算2018年7月12日至2020年3月12日利息),总计 2,237,854 元;

2、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暂时无法预计本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公司将积极解决此事,并且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暂时无法预计本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公司将积极解决此事,并且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此案件中的相关合同是公司披露的《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中案件的附属合同。
五、备查文件目录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传票》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民事起诉状》

江苏天安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0-036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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