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26
公告编号:2020-046
证券代码:832046 证券简称:天安智联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江苏天安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0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
[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0-046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国家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按照国家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需对本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事项,本公司无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0 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 2020 年 1 月 1 日资产负债表各项目影响如下:
公告编号:2020-046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新收入准则影响金额 2020 年 1 月 1 日
预收账款 11,701,461.17 -11,701,461.17
合同负债 11,701,461.17 11,701,461.17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苏天安智联科技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天安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江苏天安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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