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11-30 16:36:30 股吧网页版
永强岩土: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1-30


证券代码:832054 证券简称:永强岩土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福建永强岩土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福建永强岩土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1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永强岩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福建永强岩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福建永强岩土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证券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
日常管理工作。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具体工作负责人。

公司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定义及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
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公开披露的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股东大会议案、董事会议案、监事会议案;

(二)公司定期财务会计报告、主要会计数据和主要财务指标;

(三)公司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四)公司重大权益变动和重大股权结构变动;

(五)公司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购置财产决定;

(六)公司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以及由此形成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议案;

(七)公司重大交易事项(本制度所称“重大”的界定标准参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福建永强岩土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八)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九)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或无法履行职责;

(十)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十一)公司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公司减资、回购股份、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三)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十四)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十五)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六)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七)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
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十八)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 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十九)公司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出售;

(二十)公司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二十一)对外提供除经营业务外的重大担保;

(二十二)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二十三)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二十四)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二十五)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

(二十六)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增资计划;

(二十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澄清不实传闻事项;

(二十八)中国证监会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规定的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