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12-13 16:38:51 股吧网页版
军工智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2-13


公告编号:2022-020

证券代码:832055 证券简称:军工智能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无锡军工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2 月 28 日 10:00-12: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2-020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055 军工智能 2022 年 12 月 2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及慎重考虑,经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后,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及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拟与券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协议生效日期为全国中小企业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书面无异议函之日起。
(二)审议《公司拟与承接主办券商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公司经与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进行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后,湘财证券拟承接公司主办券商工作,并对公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公司就持续督导相关事宜与湘财证券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拟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书》,约定协议生效日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无异议函之日。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2-020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等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无锡军工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更换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事宜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
(五)审议《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原聘请审计机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已经履行完毕合同约定的审计事项,公司对其服务期内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表示感谢。因合作关系调整,公司决定不再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经公司综合评估,拟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披露的《无锡军工智能电气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