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4-10 18:29:27 股吧网页版
聚祥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10


证券代码:832082 证券简称:聚祥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聚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8 日上午 9 时。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082 聚祥股份 2023 年 4 月 2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山东鲁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彭泽路西段路南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022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 4 月 10 日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649,281.00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424,814.80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38,832,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582,48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七)审议《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亲自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应提供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有合理理由无法出席的,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授权的
代理人出席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