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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18
公告编号:2024-016
证券代码:832084 证券简称:深川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深川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驻地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3 月 1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益强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的内容及签署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董事刘爱华因出差外地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山东深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将合同履约保证金共管账户解除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16
为了拓宽公司业务范围,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及综合竞争力。公司子公司山东深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川新能源),拟分包河南晟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晟舜)承包的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光伏、储能发电项目。经慎重考虑,公司认为该项目具有很大的投资价值,可以很大程度上改善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因此,公司高度重视,为了推进该业务顺利开展,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双方签署《履约保证金合同》,根据合
同约定,深川新能源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将履约保证金 500 万元存入中国银行淄
博高新区支行的共管账户。之后深川新能源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与河南晟舜建设
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工程采购施工承包合同(PC 承包合同),现河南晟舜要求解除上述共管账户,将工程履约金 500 万元直接划至河南晟舜账户,用于该项目的前期推进。
尽管公司看好该项业务,认为上述风险可控,但考虑到资金安全性降低,仍存在河南晟舜不能按约定如期退还保证金的可能性,故公司实际控制人叶益强承诺将为上述事项提供担保,待将工程履约金 500 万元划至河南晟舜账户后,若对方未按约定退还上述合同履约金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叶益强将按约定退还保证金之日起如通过诉讼不能追回,1 年内无条件向公司偿还河南晟舜未按约定退还的履约保证金。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董事孔丽娟反对原因说明:对于公司进行上述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论证不够充分,以及对于河南晟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共管账户的 500 万元资金用于前期项目运作认为不合理合法。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16
公司拟提请于 2024年 4 月 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深川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山东深川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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