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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9-06 17:00:08 股吧网页版
泰利思诺: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06


公告编号:2023-028

证券代码:832100 证券简称:泰利思诺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北京泰利思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北京泰利思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9 月 18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3 年 9 月 6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85.0992%%股份的股东吴丹彤书面提交
的《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在 2023 年 9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3,302,352.63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3,307,721.46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为48,205.60 元。从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考虑,董事会拟定的 2023 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以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未分配利
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727 元(含税),共计派发 10,226,563.20 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期,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结果为准。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告编号:2023-028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78号)执行。

现提请股东大会对《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进行审议。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吴丹彤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吴丹彤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
变。
四、 备查文件目录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北京泰利思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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