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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7-07
公告编号:2023-047
证券代码:832120 证券简称:永辉化工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中山永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辞职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7 月 6 日收到总经理林庆礼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 2023
年 7 月 6 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45,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15%。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7 月 6 日收到董事林庆礼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45,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1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7月6日收到副总经理张良君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2023
年 7 月 6 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7,5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12%。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继续担任(行政总监)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7 月 6 日收到董事张良君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7,5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1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继续担任(行政总监)职务。
本公司监事会于 2023 年 7 月 6 日收到监事会主席余丽仪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自
2023年7月6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5,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05%。
公告编号:2023-047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继续担任(客户服务部经理)职务。
本公司监事会于 2023 年 7 月 6 日收到监事余丽仪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5,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继续担任(客户服务部经理)职务。
本公司监事会于 2023 年 7 月 6 日收到监事招钊洪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6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1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继续担任(运输组主管)职务。
本公司监事会于 2023 年 7 月 6 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蔡晓冬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
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7,5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1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继续担任(生产部总监)职务。
(二)辞职原因
林庆礼因到龄退休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总经理职务。
张良君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余丽仪因个人原因向公司监事会申请辞去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
招钊洪因个人原因向公司监事会申请辞去监事职务。
蔡晓冬因个人原因向公司监事会申请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二、上述人员的辞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公司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改选出董事、监事就任前,原董事、原监事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监事职务,公司董事会、监事将按照相关程序尽快选举新任董事、监事。
公告编号:2023-047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本次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及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会尽快聘请新的董监高人员。
三、备查文件
董事、监事的辞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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