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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6-29
公告编号:2022-021
证券代码:832131 证券简称:斯盛能源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斯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指定破产管理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2022 年 6 月 27 日,深圳市斯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子公司湖南省斯盛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斯盛”)收到了湖南省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鼎城法院”)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出具的
(2022)湘 0703 破 5 号《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本院 2022 年 5 月 30 日所作出的(2022)湘 0703 破申 5 号《民事裁
定书》,本院已受理对湖南省斯盛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本院选定湖南道明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担任湖南省斯盛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周道明律师为负责人。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职责如下: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本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公告编号:2022-021
二、 备查文件
(一)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2022)湘 0703 破 2 号《决定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斯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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