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9-30
公告编号:2022-049
证券代码:832131 证券简称:斯盛能源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斯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行政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斯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于湘勇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2 年 9 月 29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9 月 26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深圳市斯盛能源股份有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限公司
于湘勇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时任董事长兼信息披露
负责人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2-049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91 号,下同)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等相关规定。
董事长兼信息披露负责人于湘勇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深圳市斯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于湘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行政监管措施未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行政监管措施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为止,公司同时存在重大诉讼、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和法定代表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及被出具限制消费令、子公司湖南省斯盛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斯盛”) 和法定代表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及被出具限制消费令、湖南斯盛被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等情况,无法调动足够资源进行年度审计工作。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推进相关事项进展,努力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关注。若相关工作取得重
公告编号:2022-049
要进展或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斯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于湘勇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51 号)。
深圳市斯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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